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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二手物品交易_潜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安徽潜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此举是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

1.安徽潜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

潜山二手物品交易_潜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举是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首批实施范围共16个双学区。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的区域,将适时调整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通知并未标明执行时间,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指导价格仍未公布,购房者仍可以进行交易。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目前,文件只是划定了执行指导价格的区域,该部门仍未收到相关指导价及执行细则。目前,购房者办理存量房交易不受指导价格文件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过去很多城市,并没有明确针对学区房采取指导价,一般表述是针对热点楼盘落实指导价。此次合肥政策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热点学区房既面临限购政策,又面临限价政策,双管齐下试图打压各类炒作和投资投机行为,确保学区房定价理性。

合肥市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

一、瑶海区

1.合肥市和平小学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二、庐阳区

2.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金寨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5.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花园街阜阳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三、蜀山区

8.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9.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

居苑校区)

青阳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长江西路以南。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青阳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翠庭园小学

北至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南至绕城高速(与经开区接壤),西至合九铁道线以东,北至天鹅湖路转翡翠路转祁门路。

四、包河区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屯溪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经香港街以北。

13.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

徽州大道以西,方兴大道以北,玉龙路以东,紫云路以南。

五、经开区

14.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

金寨路以西,丹霞路以北(含童话名苑蓝色湖畔石门路小区)容成路和汤口路以北,经开区开发区边界,繁华大道以南。

15.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小学部

经开区开发区边界以西,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六、高新区

16.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 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

北至长江西路,南至望江西路东至西二环路,西至玉兰大道。

安徽潜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

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举是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首批实施范围共16个双学区。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的区域,将适时调整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通知并未标明执行时间,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指导价格仍未公布,购房者仍可以进行交易。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目前,文件只是划定了执行指导价格的区域,该部门仍未收到相关指导价及执行细则。目前,购房者办理存量房交易不受指导价格文件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过去很多城市,并没有明确针对学区房采取指导价,一般表述是针对热点楼盘落实指导价。此次合肥政策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热点学区房既面临限购政策,又面临限价政策,双管齐下试图打压各类炒作和投资投机行为,确保学区房定价理性。

合肥市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

一、瑶海区

1.合肥市和平小学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二、庐阳区

2.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金寨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5.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花园街阜阳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三、蜀山区

8.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9.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

居苑校区)

青阳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长江西路以南。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青阳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翠庭园小学

北至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南至绕城高速(与经开区接壤),西至合九铁道线以东,北至天鹅湖路转翡翠路转祁门路。

四、包河区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屯溪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经香港街以北。

13.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

徽州大道以西,方兴大道以北,玉龙路以东,紫云路以南。

五、经开区

14.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

金寨路以西,丹霞路以北(含童话名苑蓝色湖畔石门路小区)容成路和汤口路以北,经开区开发区边界,繁华大道以南。

15.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小学部

经开区开发区边界以西,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六、高新区

16.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 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

北至长江西路,南至望江西路东至西二环路,西至玉兰大道。

7月31日,澎湃新闻从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政府获悉,近年来,潜山市棚改项目推进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但自2021年初以来,房地产市场呈现房价高、交易量大幅度下滑态势。7月25日,潜山市住建、发改、司法、人社、资规、农业农村、金融、网信、征收、银保监、公积金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潜山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提供人才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企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为“四上”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在潜购买首套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及以上按购房总价的4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按购房总价的30%给予补贴,最高40万元;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师)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25万元;全日制大专生(或初级职称、高级工)按购房总价的10%给予补贴,最高15万元。

申请购房补贴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按出资份额办理共有产权登记,依约服务满5年后,资助份额无偿转让给引进人才。人才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需全额退还购房补贴。

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方面,《措施》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城市规划区内首次购买且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3%的购房补贴。在城市规划区内仅有一套住房,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

潜山市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措施》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落实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方面,《措施》明确,严格落实《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精神,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增加到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凡在潜山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按每户家庭每月1200元为限,在最高限额内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在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措施》明确,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最新要求,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形势等因素和市场化差异化定价原则,逐步降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在潜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灵活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力争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备案后当天放款。鼓励金融机构免收合同变更费等费用,承担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的抵押登记费、二手房按揭抵押品评估费等费用。

优化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方面,《措施》明确,在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中增设“房票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被征收户选择房票安置。

对企业项目贷款予以支持方面,《措施》明确,各金融机构不得无故抽贷、断贷、压贷,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引导各在潜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合理增长,缓解市场主体流动性困难。

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方面,《措施》明确,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资金监管账户实际入账金额和剩余货值总和能够覆盖后续工程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所在开发企业无失信记录的,工程竣工验收前可根据新增工程进度申请提高10%的比例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保留比例降低至5%。同一集团公司在本市范围内有多个开发项目的,按照“一市一策”的原则,在确保本项目开发建设和保交楼的前提下,监管资金可统筹使用。

《措施》要求,要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严肃查处房地产非法买卖、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和提供经纪服务,以及房地产企业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1-5月,潜山市商品房销售面积7.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7%;商品房销售额5.1亿元,同比下降6.6%。

文章标签: # 合肥市 # 小学 # 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