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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带指标换二手车-广州汽车带指标换二手车多少钱

tamoadmin 2024-10-05 人已围观

简介1.广州蓝牌换绿牌,蓝牌能保留指标吗?2.广州二手车指标更新要多久3.广州车牌,想换车保留原车牌,旧车可以过户给广东的亲人吗?广州蓝牌换绿牌,蓝牌能保留指标吗?可以保留指标性质,但是必须用绿牌。广州蓝牌换绿牌是可以换回来的,如果将占用蓝牌指标的新能源车辆出售,那么蓝牌指标将会被保留,后续可以用于节能车、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型,也就是说只要有广州蓝牌指标,那么就可以蓝牌绿牌互换。一、交换具体方法如下:1

1.广州蓝牌换绿牌,蓝牌能保留指标吗?

2.广州二手车指标更新要多久

3.广州车牌,想换车保留原车牌,旧车可以过户给广东的亲人吗?

广州蓝牌换绿牌,蓝牌能保留指标吗?

广州汽车带指标换二手车-广州汽车带指标换二手车多少钱

可以保留指标性质,但是必须用绿牌。

广州蓝牌换绿牌是可以换回来的,如果将占用蓝牌指标的新能源车辆出售,那么蓝牌指标将会被保留,后续可以用于节能车、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型,也就是说只要有广州蓝牌指标,那么就可以蓝牌绿牌互换。

一、交换具体方法如下:

1、为原车辆办理过户、注销或迁出;

2、登录广州指标调控系统,申请更新指标;

3、购买新车后,完成相关的上牌手续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原车辆售出以后,蓝牌指标将会保留1年,可以通过登录广州指标调控系统,申请将指标延长至2年,如果几年之内都没有购车想法,但是又不想指标过期,那么就可以随便购买一台符合上牌标准的二手车,将指标挂到该车辆上。

二、蓝牌指标上绿牌保留蓝牌吗?

蓝牌指标上绿牌保留蓝牌。

如果你原来持有的是汽油车蓝牌,后面可以随便换成绿牌,然后又能换回蓝牌。要注意,原来的蓝牌是汽油车的才能这么换,如果是混动车的就不行了。而且用蓝牌指标买新能源车不能挂原来的蓝牌,必须重新选一个绿牌,蓝牌会保留,下次换车如果你想换回燃油车,就可以启用这个保留的蓝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规定,原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在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机动车迁出、共有人变更、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的;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并使用原车牌号一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第四十五条夫妻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机动车所有人的登记名称变更为另一方的名称。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年,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节能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产生的更新指标,可以用于原增量指标类型适用的中小客车办理登记。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广州二手车指标更新要多久

广州二手车指标更新要6个月。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广州每个指标周期为6个月,分别为1月至6月和7月至12月。如果在一个指标周期内完成了二手车过户手续,那么需要等待下一个指标周期开始后,才能进行指标更新。

广州车牌,想换车保留原车牌,旧车可以过户给广东的亲人吗?

广州车牌,只要他有车辆指标,就可以过户。

新买汽车要上牌的具体要求如下:

1、如果旧汽车不卖或者转到其他人名下,也不报废的情况下,新车上牌,在广州必须参与车牌摇号竞价,获得车牌指标之后,重新申请车牌号码,因为规定每人名下只能有一辆车。不能把原车的车牌号码直接弄到新购车上。

2、如果旧车办理了过户、报废、迁移的,那么可以到车管所申请车牌更新指标(攻略:广州车牌更新指标全解 领取条件及详细规定),申请过程,还可以顺便办理保留原来车牌号码。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

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指标 # 登记